2017年我国出版行业主要政策
编辑:佚名 来源:中国报告网 更新于:2017-11-28 阅读:
1)《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 年7 月,国务院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规划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降低 准入门槛,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参与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加大政府投入和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
同时规划还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条件,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使其作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推动文化资源的整合和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鼓励上市融资,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进行上市融资,同时明确要求现在已经上市的文化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作为战略投资者推动文化企业的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2)《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2010 年,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
3)《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
2012 年6 月,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提出十大措施,全面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继续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出版物总发、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企业,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产品发行经营活动;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文化企业,以选题策划、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经营活动;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成立版权代理等中介机构,开展版权贸易业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文化企业通过所在地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新闻出版改革和发展项目,申请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3 年12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13 年1 月1 日起至 2017 年12 月31 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并对相关出版物的范围、相关纳税人的资格认定进行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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